快快评 - 14年来首次拿到物业红包,啥滋味?

导读潇湘晨报的一则消息引人关注:炒掉物业,小区发出32万元红包。报道称,去年年底,长沙市开福区滨江·君悦香邸小区业委会曾因物业公司收取公...

潇湘晨报的一则消息引人关注:炒掉物业,小区发出32万元红包。

报道称,去年年底,长沙市开福区滨江·君悦香邸小区业委会曾因物业公司收取公共收益后账目不透明将其告上法庭。自去年第三届业委会自主管理部分公共资产产生收益以来,累计收入有113万余元。此次小区共计发放32万元,余下收益将用于小区的建设。一位业主高兴地表示,拿了135元,这是业主14年来第一次拿到红包。

虽然每位业主到手后的红包钱并不算多,但一来这毕竟是一笔实实在在的收入,二来展示了业主的权利。

14年来第一次拿到分红,这是业委会博弈的结果。可以想见,要是没有起诉、炒物业的举动,一笔巨款很可能和业主无关了。

物业公司大致可以分两种,一种是讲规矩的,该分红就分红,绝不偷奸耍滑。例如,今年10月,武汉一小区向业主派发百万公共收益红包;今年1月,济南一小区拿出150万分给业主,来自电梯广告费和车位费等收入。另一种是不讲规矩的,能瞒一点是一点,能瞒多久是多久。朋友告诉我,入住某小区十年多,尽管小区里的广告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从没有收到过哪怕一分钱的红包。他觉得这笔钱物业是明知故“隐”了。这不是孤例,因为能常态化公开账目的物业,并不是特别多。

物业和我们的关系,太密切,也太微妙。现实中,很多人都和不守规矩的物业公司打过交道。别说给你发红包了,就连好好给业主服务都打折扣。如今,广告已经深入各个小区,由此产生的广告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并不是每一个小区的业主都能从中获益,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一看见某小区发红包的消息,就吐槽“这是别人家的小区”呢?还不是没享受过这种自带“主人光环”的利益嘛。

问题是,物业公司的自觉是靠不住的。我们一来要力挺那些心怀业主利益、公开透明服务的物业公司,这样的公司越多越好,二来要向那些喜欢坑业主的物业公司说不。怎么办?该起诉就起诉,该换掉就换掉——业委会得扛起这个责任。前述长沙那个小区业委会的硬刚到底,让人钦佩。

但经验告诉我们,换物业这事还真挺难的。很多报道都呈现过艰辛莫名的换物业过程。而若是碰上业委会和业主不一条心的情形,那想干点事,更难。这就回到了一个“基点”:任何小区,先得把业委会给建好、运转好。这对小区来说,是挺大一命题。

现代快报+评论员 贰拾柒号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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