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垄断案被罚182.28亿,举报人4年后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感谢信

导读“在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案查办过程中,您的举报对于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衷心感谢您对阿里巴巴垄断案依法查处作出...

“在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案查办过程中,您的举报对于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衷心感谢您对阿里巴巴垄断案依法查处作出的重要贡献!”

11月4日下午,湖南蜜獾律师事务所主任阳曙文告诉华商报记者,自10月31日下午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感谢信后,很多人知道了他4年前举报阿里巴巴涉嫌垄断的事情。“其实并没什么,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反垄断工作做一点贡献,是我的职责所在。”


4年前致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报阿里巴巴涉嫌“垄断”


阳曙文是湖南人,今年48岁。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湖南邵阳、湘潭、长沙从事过检察官、法官工作。

因为职业原因,阳曙文对生活中的垄断现象较为关注,也喜欢钻研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施行后,他在这方面的学习兴趣更加浓厚。

2017年左右,阳曙文发现阿里巴巴集团在网络零售领域事实上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尤其是天猫平台实行的“二选一”行为涉嫌垄断。此后半年时间,他和助手李炎律师一方面搜集证据,一方面钻研相关法律和案例。

随着调查的深入,阳曙文和助手李炎取得了大量证据:2015年8月,天猫宣布与迪卡侬、Timberland 和 Lafuma 等20余家国际品牌签署独家合作协议,上述产品只能在天猫平台独家销售。

2017 年7月,多家服饰类商家称,天猫以“独家合作”为名,要求其关闭包括在京东等其他电商平台的品牌店铺,否则将被削减活动资源、搜索降权、屏蔽等。

2017 年三四月间,阿里巴巴正在建立菜鸟物流。阳曙文和李炎发现,菜鸟提出所有快递柜信息的触发必须通过菜鸟裹裹,取件码信息无条件返回到菜鸟系统,丰巢需要返回所有包裹信息给菜鸟(包括非淘系订单)。当时,因某快递公司拒绝提供非淘宝系数据资源,导致双方数据接口关闭,该公司被淘宝封杀。

阳曙文认为,天猫推出的‘天猫商家二选一’行为,淘宝在与其他人交易时附加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明显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属于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2018年4月,在精心准备了半年时间之后,阳曙文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寄送了《反垄断申请书》,同时提交了详细的证据目录和四套证据,举报阿里巴巴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请求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处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阿里巴巴垄断事实成立,处罚182.28亿


阳曙文介绍,举报信寄出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他,收到他的举报信连同证据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因事关重大,调查、取证复杂,让他耐心等待。

2020年12月,结合其他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认真研究,决定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0年12 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组执法人员进驻阿里巴巴开展调查,对阿里巴巴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资料。

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在我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 2015 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我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82.28亿元罚款,同时下发《行政指导书》,要求阿里巴巴全面自查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对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阿里巴巴随即作出回应:对此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举报时尚无奖励政策,如果放在现在,最多可获100万元奖励


阳曙文介绍,2021年4月,获悉阿里巴巴被处罚、要求整改当天,他备感欣慰,因为这里面也有他的努力。直到这时,他才向身边的同事和朋友提起此事。

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举报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等,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办法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罚没款的5%、3%、1%给予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阳曙文称,看到《奖励办法》出台后,他曾联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询问他的举报行为能否获得奖励。相关人员答复,《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无相关规定。“因为我的举报行为发生在2021年12月之前,因此,并不符合奖励规定。”

阳曙文说,没拿到物质奖励,他一点也不遗憾,毕竟他当初举报就不是为了奖励而去的。与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相比,与普通消费者的根本利益相比,100万元奖励并不重要。


市场监管总局:感谢您对依法查处阿里巴巴垄断案作出重要贡献


虽然没有获得物质奖励,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并未忘记阳曙文对查办阿里巴巴垄断案作出的贡献。

2022年10月31日下午,阳曙文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感谢信。

感谢信说,作为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领域第一起反垄断案件,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案的依法查处,有力维护了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秩序,进一步激发平台内商户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平台经济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态势稳步向好。

“在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垄断案查办过程中,您的举报对于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您提供的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垄断行为以及竞争损害等提供了有益帮助。同时,您提出关于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的建议和对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入思考,让我们更加深切感受到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肩负着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也更加坚定了我们依法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信心与决心。”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阿里巴巴垄断案依法查处作出的重要贡献!感谢您对于反垄断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同时,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反垄断工作,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一道,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我国平台经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国家对阿里巴巴垄断案的查处,说明我国对反垄断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我寄来感谢信,说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我举报工作的高度认可。”阳曙文说,拿到感谢信后,他很高兴,今后,他将继续持公益之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力所能及为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杨德合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